2008年9月1日星期一

关于大学理念的几点思考

随着经济市场化对有健全人格的劳动者和具有较高素质和能力的人才的需要的增加,对传统教育特别是传统高等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们究竟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大学?培养什么样的人或人才?应该怎样有效地治理大学?这些都成了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如果说基础教育纯粹是一种公共产品,那么,高等教育的存在应是基于个人对人力资本投资的需要,以它对个人来说应该有可选择性或多样性,它应该满足个人对人力资本投资的不同偏好和要求。作为提供高等教育资源的大学,应该有相对独立的存在价值,即应具备相对独立的办学自主权,有一定特色的办学理念与办学方式,具备适应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办学治理机制等。大学作为高等教育资源的供方,应该溶入人力资本投资需求市场的竞争,尽可能地给社会提供符合社会需要的高质量的高等教育供给,即培养出具有人格本位的、有独立精神与能力并被社会所需要的劳动者或人才。否则,大学就应该被人力资本投资需求市场所淘汰。当然,大学的价值不在于只满足某种市场的需要,这只是基础,大学的价值更重要的是要体现它的独立与特色。这在高等教育资源的定位上,我们把它叫做大学的品牌。

我国传统的大学是一种管制型大学,即大学办学是统一的模式,统一的教学管理体制,统—的人才培养目标。这种管制型大学是计划与集权的产物。管制型大学也被看成是政府为社会提供的免费高等教育资源,是一种纯粹的公共产品。民间可以有条件地免费享受,但不能自由选择,因为管制者认为管制型大学就应该体现管制者的意志。这个问题,在计划经济时代没有演化成明显的矛盾和冲突。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包括对教育资源在内的市场需求规模和市场需求层次都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对政府独家提供一种模式的高等教育资源,不仅政府力不从心,而且对社会的适应性也越来越差。以后,随着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产业化”的推出,虽然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对高等教育需求的规模化问题,但涉及到办学理念转变,办学自主与选择,办学治理机制等根本性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在中国,随着市场化的推进,管制型大学已经受到冲击与质疑,但管制型大学模式的运行方式并没有终止。在占中国大学总量95%以上的官办或公立大学中,管制型大学的办学模式仍然大行其道。故此,办什么样的现代大学仍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1.关于大学的本质

孔子曰“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是中国先哲对教育使命的理想。其“大学”虽不是我们现代意义上的大学,但在某种意义上也表 现了现代大学的使命与理念。

与孔子所处的时代不一样,现代大学除了要求“明德”与“至善”之外,还要求大学在其教学和学术上的独立地位与独立价值。如果说“明德”与“至善”是尊从一种社会普遍认可的至上的道义理念或作人作事之理念,那么,大学自身的独立性和独立价值就是实现这种理念的制度保证,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现代大学的本质。

详言之,现代大学在本质上应该体现:①大学是塑人格或培养人才之地,大学之责在于向社会、。向学生提供开放性的普世化文明教育。即大学要向学生传授全人类文明演进的成果,培养学生具有自主的、开放的包容我们这个既五彩缤纷又复杂怪异的世界的能力;②大学独立的价值体现为大学独立的决断和独立的治理,是大学在其教育与学术上的独立性。大学不能完全受既定的意识形态的左右,大学之精义在于独立地追求真理。大学是社会的构成部分,但大学的价值绝不在于沉落为社会的构件(那怕是所谓核心的构件),而在先于社会独立探求真理并以此示范于社会;③大学是一批具有独立人格、独立价值判断能力的知识精英(教育群体)的聚集地。大学能够积聚社会良知、彰显批判意识,展现对民族与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忧患与追求,所以大学必须应该将自身在制度构造上的独立性与其教育群体的独立人格有机地统一起来。

2.大学的培养目标

随着大学的转型,大学的培养目标也应相应调整。在我国,大学的转型表现为:大学由精英教育转变为大众教育;大学由传统公共产品转变为可选择的私人产品;大学运转由国家包干转变为政府投入与学校自营(如较高的收费)相结合,等等。转型进程中的大学,面对更大规模更深层次的转型社会,究竟应该怎样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这在目前还是一个存在诸多误区的问题。

适应转型社会的需求,许多大学在其自身的转型过程中,都这样那样也进行了专业和课程设置的调整,以适应市场的需求。于是,各种专业人才在大学“产业化”运作的方式下被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这些在短期内被“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出来的“人才”,带着诸多先天的不足,同时,也不一定完全对应市场的需求。更严重的是,如果大学或大学生都一致认为大学产出的是高级人才,则必然会出现大学或大学生的就业预期与社会需要的严重脱节。

因此,面对复杂多变的转型社会,大学应倡导人格本位教育,以塑造健康的人格作为大学最基本的培养目标。所谓人格本位教育,是指教育不能仅以传授知识,技能为中心,不能只是为了教给学生谋生的本领让其今后能谋生了事,而是要把人的精神、品行、意志、情操的培养放在首位,即首先要让学生有一个健全的人格,具有基本的知识结构,善于自我调节,能够适应和包容其所生存的这个社会。大学应首先教会学生怎样做人,其次才是教其怎样生存。故此,善良、坚韧、智慧、进取的人格特征的塑造和培养应是大学追求的培养目标。

3.大学的治理

大学的治理包括:大学自治权及其获得;大学自治权的架构及运作;大学应该承担的责任。

大学自治权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大学对体现自身特色的办学模式独立追求的权力。从根本上说,大学自治权的获得与投资大学的产权主体密切相关。在我国占绝对优势的公立大学中,其投资主体、意识形态主体、管理主体高度重合,其结果是导致大学千篇一律,缺乏特色。如此,大学实质上没有真正的自治权。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非政府的投资主体渗入大学已不鲜见,这将为大学开始谋求自立与特色奠定产权基础。在中国,大学自治权的获得将必然与行政管制的退出、意识形态主导的淡化以及对大学进行投入的主体的多元化相关。没有自治权的大学,是没有独立特色的大学。目前,若干公立大学自称的特色,其实是没有独立性的自认的“特色”。

大学自治权的架构,可以是这样几种权力的分立制衡:校董会权力、校长权力、教授会权力、学生自治权力。国际国内许多知名大学奉行教授治校,这与彰显大学独立与学术自由相关,值得推崇。校长是大学的权力中心,但校长一要对校董会负责,接受校董会的质询、任命与罢免;二要遵从教授会的程序化的制衡,即关于教学和学术的若干重要决策,应有教授会的决议。学生自治包含了学生的自理、自学、独立思考、触类旁通、全面发展。即学校的任何权力和管理都不能制约学生自由、全面地发展。学生能否自治、学生自治能否达到其自由、全面发展的效果,又正好是学校治理有效性的一种验证。由于目前我国大学中管制的痕迹还相当清晰,大学的独立和学术的自由还是一个逐进的过程,所以大学的有效治理一时还难以实现。

大学的责任首先是它对社会的责任,其次是它对其教师和学生的责任。大学的社会责任是它对现实社会的理性批判,这种批判是源于忧患,源于关怀。大学对社会的理性批判是社会进步的催化剂,特别是当社会在繁荣中狂燥和迷茫的时候,大学对社会的理性批判尤其能显现它对社会进步的价值。所以,大学对社会的责任绝不是简单地颂扬社会,那是宣传机器和大众媒体的事情。大学保持对社会的理性批判是与大学追求独立价值及学术自由一脉相承的。当然,批判不等于否定,它更多的是否定之否定。所以,大学对社会的理性批判是追求真理的批判,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批判,不是消及的批判。如果大学忘 记了自己对社会应尽的理性批判的责任,那么大学也就失去了自己做为一种社会存在的价值。

大学应尊重教师的学术自由,调动教师的学术潜力。大学有责任为它的教师提供进修、研究和生活的条件。由于学术研究自身的特点和周期性,大学不能迫使它的教师快出成果,更不能简单地以成果数量来衡量教师的功过,大学对教师的学术研究应采取宽容和有耐心的态度。大学应该形成这样的机制和氛围;让没有研究与教学能力的教师自动退位,而不是杀鸡取蛋。普林斯顿大学如果没有对纳什的宽容和耐心(纳什曾经九年没有出任何成果),也许就不能成就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纳什,这是值得我们的大学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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