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9日星期四

卫生部公布三聚氰胺限值遭专家质疑

  10月8日,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

  其中,公告称,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高于1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副局长王雪凝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此次提出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有助于追溯三聚氰胺源头,分清人为还是客观环境。

  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在当日特别强调,这一限量值不是一个保护健康的标准,而是用于监管非法添加三聚氰胺。

  “保护婴幼儿和成人的健康是首要目的,但还要考虑三聚氰胺从环境、食品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的问题。”陈君石说,“如果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含量超过1mg/kg的话,我们有理由认为是掺假行为,假如低于这个值,就有可能是环境当中有的。”

  不过,卫生部此举以及相关负责人的回答,包括截至现在仍没有明确给出含有三聚氰胺奶制品的安全标准,卫生部受到了外界的质疑。

  “既然制定这个限量值,难道在这个限量值内,允许在奶粉中存在三聚氰胺吗?难道在这个限量值内,即使是人为添加的,也是合法的吗?”种种质疑,抛向卫生部。

  此外,一位疾控领域的专家还向记者表示,“三聚氰胺有可能成为食品污染物项目的一种。”目前,我国食品卫生标准中有“污染物限量标准”,即设定了包含铅、总砷、丙烯腈等16种“污染物”限量值。在限量值范围内,这些污染物可以存在于食品中。而此类规定,也是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的通用做法。

  “但三聚氰胺能否纳入这个标准体系,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上述疾控专家分析,关键在于判断“多少三聚氰胺导致人体什么伤害”上,还需要进一步科研。

  由此看来,三聚氰胺在食品“安全”意义上的限量值或标准问题,对于卫生部门来说,似乎还是一个难解课题。

  公告规定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高于1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二、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三、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公告称,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 记者 左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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