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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3日星期三

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组织管理述评

  (一)“学生型”大学的始祖是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大学。博洛尼亚大学地处意大利北部的交通要道,是南来北往的人口流动必由之所,特别是前往罗马朝圣者的必由之所,从很早时期开始这儿就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   博洛尼亚大学是在一所世俗性法律学校基础之上而建立起来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学习研究罗马法律并以此作为未来的职业。随着博洛尼亚法律教学的声望日高,那些非博洛尼亚地区的学生成群结队地来到博洛尼亚求学,但是,他们作为外侨,并不享受城市法律的保护。学习宗教法律的教士早已受到宗教法律的保护,然而学习罗马法律的世俗学生却没有这样的优势。1158年,弗雷德里克一世颁布法令,给外侨学生提供了一种安全保护措施,保护这些学生在大学内免受羞辱和不法行为的攻击。该法令中最有价值的特权之一就是司法选择权力。当一位学者受到控告时,他可以选择地方主教或者他自己的老师作为法官进行仲裁。弗雷德里克一世法令在思想上基本上带有罗马法律的痕迹,但是在观念上,它不仅适用于大学的学生身上,而且包括所有为大学服务的各行业人员,如书商、律师、书记等。整个中世纪时期,弗雷德里克一世法令条款发展到适用于整个基督教世界,并且成为大学管理学生的司法权力基础。在此进程中,大学管理事务中主教的权力不断地被削弱,教区司法权移交给大学法庭,大学法庭并且成为大学案件正常的裁判所。法令颁布的时候,教皇克莱门特三世在一封信中披露了博洛尼亚大学的教师和学生管理是相当的混乱。组织管理处于一种近乎无政府状态下,于是形成了一些互帮互助的联合组织,如受到人们向往和尊重的兄弟会。当地的群众联合也形成了地方性联合组织公社,它是在城市或者以城市为中心在更大范围内形成的一个组织。公社的出现是在混乱的社会环境下对地区性权力真空的填补。博洛尼亚大学形成初期,其组织形式直接受到当时的社会环境的影响。在那时候,博洛尼亚大学法律专业学生成功地建立起一个保护自己的组织,这个组织和博洛尼亚市民通过公社组织这一途径寻求集体保护的首创几乎是并行展开的。博洛尼亚大学的组织演变历史,也是“学生型”大学组织管理发展成长的过程。在法律专业学生号召下形成的保护性组织逐渐演化成全体学生控制大学的权威机构。理解博洛尼亚“学生型”大学组织管理的关键是要理解博洛尼亚市民盛行的公民权利观念,公民权利是一个国家公民特有的珍贵的权利,由于公社运动的不断进行而导致公民权利的区域化认可〔1〕(P150)。这种公民权利在城市中就是市民权利,享有市民权利地位的人就提供给其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来自欧洲各个地区的学生和教师汇聚到博洛尼亚。根据博洛尼亚法律规定,他们是外国的侨民。处于当时的社会环境之下,人们目睹着公社团体和手工业、商业行会组织迅速发展的现状,自然而然这些外来的学者们,首先是法律学者联合组织起来,形成一个保护他们自身的联合体后来称之为“大学”。但这个联合体很快就分化为地域性的同乡会组织,各同乡会由本组织内部选举产生领导人物即校长(Rector)来进行管理。


  (二)博洛尼亚大学的法律专业学生起初没有形成共同的组织,仅仅是与教师订立契约。他们后来形成社团,并且获得合法的地位,其显著特征是社团对其内部成员有承担债务的义务。在早期阶段,教师超越学生之上的这种与生俱来的天然权力完整地保留着。根据史料推断,开始教师和学生的关系和睦相处,双方都不主张介入公社组织。然而,1182年,公社企图强制要求大学教师宣誓,目的是阻止教师在两年之内不得到博洛尼亚大学之外进行教学活动。从1189年开始,公社强迫教师宣誓,限制他们的教学活动,并且拒绝帮助博洛尼亚的学生到意大利的其它地方求学。公社希望在博洛尼亚城市建立永恒的大学以推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1204年左右,法律专业学生们已经形成了4个社团组织,到13世纪中期的时候这些学生组织进一步联合形成两个较大的联合体意大利半岛上的学生形成“山南社团”和非意大利的学生组织形成“山北社团”。各社团都有自己成员选举出来的“校长”作为组织领导人。这样“学生型”大学开始形成,而且没有引起公社直接的敌视和对抗。到13世纪初期,大学和公社之间的关系逐步开始紧张起来。双方普遍性的敌对态度,导致了1204年和1215年的学生大迁移〔1〕(P157)。在1217年和1220年公社企图强迫学生校长宣誓,禁止他们离开博洛尼亚到其它城市求学。校长拒绝顺从,原因是那种宣誓将会否决大学自由,也将会直接威胁到学生社团独立的法人地位。经过一段混乱的时期,学生们直接向教皇呼吁帮助,事情经过妥协得到了解决。事实情况是公社能够坚持让学生校长宣誓,然而却无力根除大学迁徙的行为〔2〕(P37)。固执的学生们纷乱不安,迫使公社社团采取一种较有助于和解的政策。1250年的城市法规中,普遍认可学生业已确立的地位,特别是确认学生校长的司法权力。到1254年或者1241—1242年,最终是外国来的学生也保证置于城市法律的保护之下。换句话就是说,外国来的学生将享有市民权,同时豁免部分赋税负担。


  (三)博洛尼亚学生组织开始基本上是互帮互助的社团,尽最大努力保护自己成员的利益,作为一种共同的防御机制反对敌对派别的侵犯。学生组织内部那种亲如兄弟的特征在德国同乡会的法规和学监的记载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博洛尼亚的学生运动开始并没有在大学和教学人员中占据主导地位。那些年轻学生也没有努力去依据某一明确的思想方式来组织一所大学的事务,也没有勾画出任何宏伟蓝图,更未涉及到如何去组织管理一所大学。为了生存,组织的态度成了不可回避的话题,这就激发了学生们自己站起来凝聚成一股力量,在大学内部形成进行讨价还价的筹码。一旦这种组织力量形成,获取权力的动向将不可限制。在整个13世纪,学生们被这种动向激励着,实现了从被动守势走向主动攻势的转变,结果导致了学生在大学事务中获取了绝对优势地位,占据着控制大学的主导地位。产生的成果之一就是诞生了大学历史上第一个由学生进行组织管理的大学。一般来说,这种学生占据主导地位的局势是在学生与他们的教师以及学生与公社之间的对抗中形成的。“学生型”大学的思想冒犯亵渎了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们的职业情感。他们达成共识,即学生们自己并不能构成一个专业社团,也没有合法的权利去选举校长或者制定法规。学生仅仅是相对于教师身份这一意义上的学生,等同于行会的学徒,或者诸如此类情形,所以学生们也没有职业身份和地位。学生们等同于学徒技工也许确信无疑,但是考虑到他们物质条件方面的差别,情况却完全不同。行会学徒在经济上依靠或者依赖于行会工匠师傅,然而大学的学生们情况却颠倒过来,从事教学的教师们在经济上是学生们的囚徒〔3〕(P176)。“学生型”大学盛行的管理体制,即学生权力归属于学生组织。在人们观念之中,博洛尼亚大学实行高度民主,但是实际上日常事务管理慢慢地集中到少数几个代表中,他们是学生校长和其他管理人员,这些人是同乡会选举出来的代表。13世纪大部分时间,教师们仅仅是属于被雇佣的人员,每一年度经过学生挑选,教师在大学的收入依赖于学生学费情况的好坏,学生们似乎在每年十月份大学开学前数月已经选择好了他们所期望雇佣的教师。依据挑选程序,胜任的教师要宣誓,即在所有涉及到大学社会关系的事情中都要服从学生校长的管辖。这种由学生强制实施的程序对教师来说非常严厉,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等同于或者类似于专制管理体制。在学生管理体制之下,教师在大学集会中排除在选举之外,但是他们也会受到邀请以旁观者身份出席,然而所有教师必须服从于由这些学生聚会所产生的法规性决定或者决议。学生控制教学制度给人以深刻印象,教师的教学活动面临着罚金的惩罚,他们在焦虑的气氛之下进行工作。如果教师讲课开始迟到一分钟,或者超过规定的时间延长一分钟,也将受到罚金处置。学期开学的时候,学生们和教师就有关讲座内容或者课程在学年内分配的方式等事务上达成一致。在博洛尼亚大学,课程的内容被分成几个部分,每一部分课程内容必须在两个星期之内完成,这就意味着教师在学期内到某一日期必须完成规定的课程内容。为了确保教师讲学要求与协议一致,大学在学期开学的时候,按照学生的要求,要求教师交纳一定数目的定金放到城市银行家那里。由校长领头的一个学生评议法庭,根据教师违反大学法规条令的情况,从其定金中扣除相应的罚金数目。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罚金的数量过多会导致定金用尽的话,那么教师按规定必须到银行家那里再交上一次定金。整个学生管理控制的范围得到一种秘密的“告密”体制的支持,也就是说,大学秘密地挑选出4位学生,他们像间谍一样监视着教师的工作情况,并且要汇报教师触犯的大学规定的罚金条款,譬如说糟糕的授课技能,没有完成规定期限内的教学内容,或者超过规定的讨论次数等。依据学生的告发事实,校长有责任履行大学相应条款规定的措施〔4〕(P65)。几乎每一位教师的行为都需要学生的允许。例如,如果一位教师在开学后需要缺席几天,他必须首先征得学生的同意,然后是校长和管理人员的批准。学生出于集体的学术良知,往往主动地揭发那些要求缺席的教师得到批准却没有离开大学,或者教师采取其它方式与大学法规相抵触违背的情况。在博洛尼亚大学,学生体制已经公然侵入到教师那些与教学无关的活动范围,然而学生们自己并不关心依据法规实施权力产生的那些强制性行为后果。为什么教师们会服从这种学生组织管理?这是由教师在大学内部环境之中的雇佣地位所决定的。教师教学屈从于学生组织管理的关键原因是根源于客观环境条件限制,基本上由于经济上的束缚,学生控制大学的力量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教师。在教师教学付薪金这种关系确立之前,绝大多数教师生活依赖于他们教学方面或者说学术方面的收入,就是来源于从学生那里收取的授课学费。抵制讲课或者出现类似的威胁,将会断绝其收入,好像达摩克里斯之剑悬挂在大学教师的头顶上,教师们的经济利益也就搁置在这种持续的威胁之上。这种形势发展的结果就是教师和学生之间的金钱关系决定了大学的权力分配布局。到14世纪中期,博洛尼亚大学的局势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在13世纪最后20多年内公社确立的“讲学付薪”体制成熟起来,学生们逐渐丧失了任命或者挑选教师的控制权力。到1300年,带薪讲学体制已经形成大学整体生活方式中的一部分。有一段时间,学生们继续挑选和任命讲学的教师,却给学生们保留有提名讲学教师候选人的权力。然而,到1350年,几乎所有的教师有公社提名任命并付给报酬薪金。14世纪后半期,公社几乎掌握有近乎独揽大学事务管理的权力。校长的权力和威望在很大程度上名存实亡,学生们设立的各种各样的管理机构已经成为有名无实的外在形式而已。


  (四)“学生型”大学组织管理体制之下,其显著特征是实施权力集中在少数长期任职的学生管理人员之手。即使在博洛尼亚大学学生管理处于顶峰的时候,管理的民主形式也没有多少实质的内容,少数代表们或者校长都是同乡会选举出来的代表,他们就是行政管理的中心。学生将会举行集会集体投票表决某一重大问题,但是这种程序繁琐的本质涉及到人数众多的学生,使得举行全体成员集会的次数变得越来越少。“学生型”大学清晰地展示了一种“一刀切”的管理体制。在这种体制之下,不同等级的管理人员服从于与之密切相关的上级领导,最大程度地履行其公共职责。博洛尼亚大学在涉及到产生重大影响的权力分配方面是头重脚轻,相当不稳定。相反,巴黎大学及其派生学校的明显特征就是法规条令比较含糊,呈现出多样化的管理模式,大学权力分散在大学各部门形成一种真实的民主程序。博洛尼亚大学校长,从大学校长身份和职能看,都不能代表或者象征大学的统一体。在博洛尼亚大学,各个组成部分比整体更重要、更具有实权。博洛尼亚大学的组织管理起源于一种行会组织所形成的权威,要求组织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学生们建立起了类似于行会的组织,根据罗马法律条款,学生们有权力形成自己的社团组织并由本社团选举产生的代表人物进行管理。通过选举产生的校长,作为行会组织之中最主要的行政领导人物,不能自作主张,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执行惩罚条例。一位校长不能履行他的职责,不能符合行会组织的意愿,将会在他任期终止的时候受到大学委员会的调查,细究其任职期间的所作所为。如果发生民事案件,双方是大学成员或者大学仆从人员,或者有一方是大学成员,大学校长们拥有绝对的司法权力。但是公社拒绝承认这一特权,而且就此原则一直存在着持续不断的冲突,大学和城市抱着完全相反的态度。直到15世纪,涉及到双方都是大学学者的案件,校长才得到有关的刑事司法权。大学校长的司法权力远远超过了行会组织之外,包括大学的服务人员,这种扩大了的司法权变得更加有影响力,特别是大学承担起那些违反了法规条款的成员的责任,出现了团体的禁止或者抵制行为〔5〕(P65)。由于财政困难,在中世纪后期随着学生有效管理和控制权力的消亡,校长职务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种荣誉象征性的行政称谓,真正的权力已经转移到教师组织手中。


  (五)“学生型”大学的组织管理明显地充满着混乱无序的状态,而且经历着不断分裂的威胁。一般来看,大学管理正常的情况是互相合作,冲突斗争是例外的情况,但是就博洛尼亚大学来说却完全是不同的情况。13和14世纪博洛尼亚大学处于一个不断的停滞和迁徙的过程,其中几次冲突导致了许多学生型大学的诞生。在1286—1289年间、1306—1309年间,大学关闭长达三年之久。15世纪之后,“学生型”大学完全没落。无论如何,“学生型”大学组织管理是中世纪社会历史的产物,是大学组织管理历史上的新生事物,这种体制的形成受到了诸多因素的影响。“学生型”大学的内部组织管理和外部管理充满着矛盾。在这种组织管理体制中,权力分配走向极端,依托外部力量的支持学生得以控制大学,一旦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学生权力的丧失就不可避免。权力纷争导致大学内部的冲突,不断发生迁徙事件。这恰恰反映了学生组织管理大学的缺陷所在。回顾“学生型”大学组织管理的历史演变,深刻认识学生在大学组织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加强高校组织管理大有益处。

关于大学组织特性的理性思考

【 文献号 】1-635
【原文出处】高等教育研究
【原刊地名】武汉
【原刊期号】200004
【原刊页号】49~52
【分 类 号】G4
【分 类 名】高等教育
【复印期号】200010
【 标 题 】关于大学组织特性的理性思考
【 作 者 】眭依凡
【作者简介】眭依凡,江西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
【内容提要】大学是实施高等教育的社会组织。大学作为一种现代组织,除具有一般组织所共有的特征外,还具有区别于其他组织十分突出的特性,即复杂性、多样性、统一性、开放性、矛盾性五大特性。
【关 键 词】大学/组织特性/组织结构
【 正 文 】
英国著名学者哈罗德·珀金(Harold Perkin )教授从历史的角度考察大学的发展过程后,给我们提出过如下忠告:“谁都在谈大学”,但是,“一个如果不理解过去不同时代和地点存在的不同的大学概念,他就不能真正理解大学。”因为,“过去的希望、抱负和价值观与现代大学概念紧紧结合在一起。”[1] 哈罗德·珀金的话虽不是振聋发聩之言,但它确实应当引起我们认真地思考有关大学的两个基本问题:大学是什么?大学组织有哪些特性?
一、大学是什么
从哈罗德的话中可以看出一个非常明确的观点,即“大学”是一个随时空变化而变化的、动态发展的概念。由此产生“大学”定义就包含了人们看待大学的价值取向。正如哈罗德所分析的那样,大学“也像其它社会机构一样,从不同的角度——政治的、经济的、组织的、社会结构的、文化的、科学的或政策的角度——去看很不相同”[2]。 由于人们所持的价值取向不同,故在识别大学的本质特征、基本属性及形成大学的价值要求等方面也就难以求同。反映人们价值取向的大学定义,说的是“大学应是什么”,如西蒙·施瓦兹曼(Simon Schwartzman )认为“大学是追求知识的学者的团体”[3], 纽曼强调“大学是一个传授知识的场所”[4],弗莱克斯纳(Abrahan Flexner)持“大学本质上是做学问的场所”[5]的观点,而伯顿则坚持“大学是学者进行教学、 科研和从事社会服务的场所。”[6]另一类不带价值取向、 只对事实的本质概括的定义,说的是“大学是什么”。为了说明“大学是什么”,我们根据“种类加最邻近属”这一逻辑定义的方法,对大学作如下界定:大学是实施高等教育的社会组织。其包括两层意义:大学是一种“社会组织”(最近邻属),这一社会组织是“实施高等教育的”(种差)。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最能反映大学本质属性且又能适应不同时空背景下各种教育情境的“大学”概念,当然这也是一个更具广泛意义的“大学”概念。从空间范围上,该定义揭示了各国大学共同的特质;从时间序列上,该定义反映了各时代大学共有的特性。因此,上述概念是一个科学的概念。
我们还可以利用“大学是实施高等教育的社会组织”这一基本论断,对“大学”作更精细的表述:大学是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综合性或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这里我们把“大学”的最邻近属由外延更小的“普通高等学校”替代外延过大的“社会组织”,把“种差”由内涵更少的“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综合性或多科性的”替代内涵更多的“实施高等教育的”。这一定义使大学区别于其他如专科性、单科性、非学历或非正规学历、非全日制的高等教育机构。
在美国等国家,大学一般必须有1个文理学院和2个或更多的专业学院,并被认可在广泛的学科领域里有权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据我国国务院1986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规定,大学设置须符合如下条件:(1)主要培养本科以上人才;(2)在文科(含文学、历史、哲学、艺术)、政法、财经、教育(含体育)、理科、工科、农林、医药等8个学科门类中,有3个以上不同学科为主要学科;(3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力量和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4 )全日制在校生计划规模在5000人以上。
必须指出的是,具有科学分类意义的大学并非单指冠名“大学”(University)的高等学校,一些满足上述“大学”之种差要求的、独立设置的学院(College、Institute),也归类于“大学”。如美国的麻省理工学院、加州理工学院、巴黎理工学校等世界著名学府都具有大学的性质,只是称谓不同罢了。本文主要研究具有科学分类意义的正规大学及独立设置的学院的组织特性,但研究的结论对其他高等学校亦有参考价值。
二、大学组织的特性分析
何谓组织?组织是一种由人们组成的、具有明确目的和系统性结构的实体。任何组织都应当具有如下三个特征:第一,有一个明确的目的,这个目的一般以一个或一组目标表示;第二,是由人组成的;第三,形成了某种系统性的结构,即社会分工后的责权关系,用以规范成员的行为。大学作为一种现代组织,毫无例外地具有一般组织所共有的特征。但是大学还具有下列区别于其他组织的十分突出的特性。
1.复杂性
大学是我们迄今看到的最复杂的社会组织。大学组织的复杂性表现在如下几方面:(1 )活动复杂:如果说高等教育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和逻辑起点是高深学问的选择、保存、传递、批判和创新的话,那么大学就是对高深学问进行选择、保存、传递、批判和创新的机构,它以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积累为根本目的进行组织定位,使其活动构成不是社会化的“一般劳动”,而是具有探索性、艰巨性、长期性、创造性以及既有个体性又有群体性特征的极为复杂的科学劳动、智力劳动。(2 )成员复杂:这是大学组织活动复杂的必然结果,复杂的劳动只有由掌握了复杂劳动能力的人来担任,这些人是“一群对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思想有一种庄严的敬意、不肯屈服于知识之外的压力并严肃追求科学、具有独立人格并以科学为是非准绳的知识分子。”[7] 由于劳动的性质和对知识的占有,使他们更具有强烈的批评精神、参与要求和更独立的个性。(3)结构复杂:即机构复杂, 其原因一方面大学本身就是一种从学科出发,然后围绕许多学科发展起来的集劳动分工、信念形成、权责分配于一体的、有科层性质的、庞大的综合机构;另一方面,大学内部成员的复杂也导致了其结构性关系的复杂,如组织成员之间既有制度化的正规关系又存在非制度化的非正规关系,不能忽视的是这种非正规关系对大学各级组织的影响作用甚大;此外,大学组织的权力结构也不单纯,它具有教授个人权力、教授行会权力(学院式权力)、大学行政权力及大学董事会权力并存的权力构架。(4 )环境复杂:系统科学和组织理论都坚持这样的观点,即组织是其生存的一般环境的一部分,而不是与之相分离的。大学毫无例外地必须遵循这一生存规则。但是应予重视的一个问题是,大学作为一种高度社会化的组织,如果我们从它是需要通过努力竞争来获取稀缺的社会资源(资金、物资、学生等)并在学校内部进行合理配置而生存、而发展的角度去审视它,大学事实上就存在经济实体的一些性质,这样我们就不能把大学单纯看成是只强调理性的知识组织,还应承认它是需要环境适应的社会组织。基于大学对社会资源的强烈渴求及大学固有的属性特征,社会环境对大学的制约和要求并非单一,大学所处环境的复杂性因此而产生。
2.多样性
伯顿·克拉克(Burton R.Clark)在他的《高等教育系统》一书,录引了法国著名教育社会学家埃米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如下一段话:“很少能找到一种机构,既是那么统一,又是那么多样;无论它用什么伪装都可以认出;但是,没有一个地方,它和任何其他机构完全相同。这种统一性和多样性构成大学是中世纪生活的自发产物的最后证明;因为只有活的东西才能这样尽量充分保持它们的个性,同时使它们自己服从和适应形势和环境的变化。”[8] 伯顿·克拉克对这段话的高度重视是有原因的,它揭示了大学组织最基本的特性:多样性和统一性。大学组织的多样性表现为:(1)职能多样:放眼各类社会组织,恐怕很难再找到类似大学能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于一身的组织,况且它们还是外延较大的集合概念,每项职能下面都包含了更多的与其内涵相关的具体职能,譬如社会服务就包括了科学咨询、专利出售、资源共享、产学合作、社区改革、人员培训等。大学职能的多样性,一方面来自人类社会发展对大学不断提出要求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是大学本质属性必然外显的结果。教育基本理论认为,教育组织至少有三个要素:教育者的有目的的活动,教育资料,教育对象。由于“教育者活动的目的产生于对社会需求的选择,归根到底受社会需求及社会条件制约;教育资料源于文化;教育对象是有待培养的人”[9]。 因此,教育的社会本位、文化本位、个体本位的价值自然形成。对大学而言,这三类价值以育人的价值、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出现,外部表现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2 )目标多样:大学目标多样性体现在各国都建有自己的高等教育目标,且每一所大学均形成了体现各自办学特色的目标倾向及多目标体系。如美国学者爱德华·格罗斯(Edward Gross)和鲍尔·格兰巴斯(Paul Grambach )在一项有68所含研究生院的公私立大学参加的,受询者主要是校长、行政人员和教师的关于大学目标选择的问卷调查中,根据美国大学的实际状况列出了47项大学目标,调查结果如表1[10]所示。另外, 大学的多样性特征还明显地反映在办学模式、办学风格、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体系等诸多方面。
表1 受询者察觉的目标和推荐的目标
A、头7个可察觉的目标 B、头7个推荐的目的
1.保护学术自由; 1.保护学术自由;
2.增强/保持声望; 2.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
3.保证重要计划的高质量; 3.培养学生的智力;
4.保持捐助者的信任; 4.保证所有计划的高质量;
5.保持时代特点; 5.传播新思想;
6.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 6.保持时代特点;
7.坚持纯学术研究。 7.保持重点计划的最高质量
最后4个目标 最后4个目标
44.重视本科生的教学 44.重视本科生的教学;
45.让学生参与学校管理; 45.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行;
46.维持学校特点; 46.让学生参与学校管理;
47.培养学生良好品行. 47.维持学校特点.

3.统一性
弗勒德利克·伯得斯通(Frederick E.Balder-ston)在他的近著《管理现代大学》中称:“大学是我们最伟大且最恒久的社会机构。”[11]自有近代大学基本特征的博洛尼亚大学(意大利,1158年)、牛津大学(英国,1168年)、巴黎大学(法国,1180年)等中世纪大学问世以来,大学已经走过了近千年的历史。大学的生命力和恒久性原因何在?查理大学的校长卡雷尔·马理(Karel Maly)的回答切中要害,“我们说它的古老,并不仅仅是出于对它的悠久历史的表面的重视,而首先的、也是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它是我们为了今天和明天赖以汲取力量的取之不尽的源泉。”[12]教育专家安德森(G·L·Anderson)在比较了现代大学和中世纪大学的诸多特征后指出:“现代大学,即使其机构已经扩大并且变得更加复杂,但在结构上与中世纪大学相比没有发生变化。”[13]没有哪个组织像大学一样受历史影响最深、最持久而能保证其本征结构不变,大学是唯一能称为历史发展文化积淀的产物。大学随历史进程而不变地追求、传播真理和创造、传播知识的本质属性,构成了世界各国所有大学的共性,即“它们都有共同的价值准则和办学宗旨,吸收着共同的遗产。”[14]这就是大学的统一性,统一性使处在多样性发展的世界各国的大学具有共同的本质属性并因此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
4.开放性
从历史来看,早期的大学确实是学者自发聚集研讨交流学问的场所,社会并未给予它们太多的关注。随着社会的发展,无论这个社会具有什么类型的政治、经济或宗教制度,当它认识到需要建立一种机构来传递深奥知识、分析批判现存的知识,并探索创造新的知识时,大学因此受到社会的青睐。从此,正如美国著名高等教育批评家亚伯拉罕·弗莱克斯纳(Abraham Flexner)在早年出版的《美国、 英国和德国大学》(1930年)一书写到的那样:“大学不是某个时代一般社会组织之外的东西,而是在社会组织之内的东西……它不是与世隔绝的东西”,它是“时代的表现,并对当时和将来都产生影响。”[15]社会对大学的日益依赖,迫使大学不能只生活在封闭的自我关系中求得内在适应,更应生活在现实社会中通过感知和满足社会需要实现外在适应,通过不断吸收社会资源来实现自己影响社会的抱负。大学这一与社会生活密切联系的开放性,使大学日臻成熟,表现为组织结构的更趋完善和社会作用的进一步增强。其实,现代大学的稳定和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社会的开放和对环境的吸收。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竞争的加剧,社会各组织愈加需要通过彼此的高度依赖和相互影响来支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据塞尔斯尼克的结构——功能分析理论,现代组织的这一特征亦可表述为:对环境的吸收是保持正规组织稳定、生存和进化的必要方式。相反,自我封闭则导致组织发展的停滞、落后进而窒息。大学作为现代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组织,更有赖于通过对社会环境的开放和吸收来获得活力。倘若其把自己闭锁在一个近似与世隔绝的学术禁区内,不仅容易引起大学与社会关系的紧张和冲突,更严重的是它们由于失去了与社会在物质、信息、人才等资源方面的正常交流而不能形成自调节、自适应社会环境的能力,进而也就逃脱不了停滞、落后以至窒息的厄运。那些取向内部自我完善的大学改革由于受到封闭的制约,最终都很难深化。但那些取向主动服务于社会的大学改革则截然相反,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它们通过不同的途径从社会环境中获得发展改善的条件,从而最终达到同样的目标。其实,作为与现代经济、科技、文化等社会领域高度相关的教育组织,大学稳定、发展的每一个行动都不只能是单纯的内在适应,它们应具有外在适应的能力。能否较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关系到大学的社会价值及其存活,而对社会的开放或社会化又是高校外在适应的必然前提。
5.矛盾性
大学作为一个大的事物,它既有一切组织在发展中表现出来的矛盾普遍性,又有它作为特殊组织在发展中表现出来的矛盾特殊性。研究大学运动过程中的矛盾性,有利于我们客观、全面、深入地认识大学组织及正确处理大学发展中的矛盾,以便针对性地引导大学选择正确的改革和发展方向。其实,稍加分析我们就不难发现大学是充满许多矛盾及其冲突的社会组织。这里仅例举一些主要矛盾。第一,大学理想与社会现实需要的矛盾:对大学来说,它期待“按照个体和知识的发展规律来促进他们的完善,从而展现自身的精神价值和学术价值”;但对社会现实需要而言,“它总是希望大学能够在现实的发展中发挥更多更重要的作用,具有更大的实用价值。”[16]第二,大学是坚持精英教育传统还是致力于为大众教育服务的矛盾:前者出于大学必须培养高质量专家的考虑,但客观上它只能为少数人尤其是为处于地位优越的特权阶层服务;后者则是为了实现教育民主的理想,满足群众性尤其是平民高等教育的需要。第三,大学以自由教育为目的还是专业教育为目的的矛盾:自由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社会理智的格调,培养大众的心智,净化民族的情趣,给大众热情提供真正的原则”[17],以及获得广博知识和思考能力;而专业教育则以市场需要为导向,以培养学生谋生必需的职业能力为目的,强调大学教育的实用性。第四,大学教学和科学研究的矛盾:大学究竟是以传播知识、培养人才为职能的教学机构,还是创造知识、探索真理的研究机构。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创立“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大学新模式,虽为各国大学争相仿效,但教学为主体还是科研为主体的矛盾至今尚未根本解决。第五,大学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分配的矛盾:大学组织内部的权力结构影响到该组织的运行方向和运行状态。行政权力来自校长及其他行政管理者,学术权力被学术人员所掌握。大学组织的复杂性在于它既需要加强校级行政权力来保持大学这个复杂庞大机构的整体性、一致性,又要注意教授及教授团体参与民主治校必需的学术权力,而大学任务和权力的分散也是大学组织的内在特性之一。权力分配的矛盾性即表现为两者都期待削弱对方的权力而扩充自己的权力范围。此外从机构特征而言,大学还存在保守力量和变革力量的矛盾,等等。
从组织分析的角度看,大学组织主要有复杂性、多样性、统一性、开放性和矛盾性五大特性。大学是有其自身运行规律的学术组织。认识大学组织的特性是掌握大学规律的基本前提。因此,讨论分析大学组织的特性是探讨大学规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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