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4日星期二

鄢烈山:重提于幼军的博士学位

作者:鄢烈山,杂文家

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宣布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的职务、给予“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我在这个时候重提于幼军的博士学位问题,既非幸灾乐祸喜见其挫,更非落井下石想搞臭他。从个人利害来讲,我对于幼军至少没有恶感,因为我的新闻职业生涯巅峰是上世纪90年代的后五年,那也是我供职的《南方周末》真正“一纸风行”中国的时期,正是于幼军担任广东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的阶段。我也没有可能嫉妒这个比我小一岁的同代人,因为各人有各人的命运,对我们社会的幸运儿我要嫉妒要不服能不发疯吗?“落井下石”呀“搞臭”呀更不谈上。本文标题所谓“重提”,就是说早就有人提过了,而且是在他由代省长将升任省长之际提出的。我深知,中国不是韩国,学历学位是否货真价实,在我们这里不是什么大事体,基本上被看作与官员的政治品格无关。最近有报道说,中国大陆的博士近半数在国家机关。张恨水所说的“鸭博士”(能飞飞不高,能游游不远,能跑跑不快,能唱唱不美)太多了,有一个于幼军也可以忽略不计。

我在这里“重提”,首先要借“重提”二字发点蓄之既久的感慨。第一,莫怪我“不厚道”,如果于幼军还在位,或估计不是出事而是调动,没有纸媒敢发质疑现任高官中官学历的文章。(早有作者ContiConti质疑文章《评山西代理省长、哲学博士于幼军的学历》,但只能发表在网络上)。我希望,有一天我们的报纸、电视也可以像韩国的一样,公开质疑任何高官或拟任官员的学历学位。第二,我觉得质疑于幼军学位的文章,之所以在网络上一直存在而没有被统通删除,只是因为这种质疑在当下中国对官员仕途不构成实质性威胁(现在还可以在多家网站和论坛搜到),否则它们极可能早被权力之手清除殆尽,而我坚决不同意妨害新闻舆论监督的是记者和媒体的被收买这种道德谴责性的说法。哪怕“媒体良知被收购的N种方式”的N趋向于无穷大,如果没有行政权力插手,任何地方政府、任何超级企业、任何个人,都不可能“摆平”所有的媒体和记者。以中国之大,总有足够多的有良知和职业精神的记者,有愿意揭露真相的有影响力的媒体,对此我深信不疑。可是他们往往难以如愿。新华社《了望东方周刊》记者孙春龙《娄烦:被拖延的真相》8月28日发表后,“被很多网站转载,但所有转载文章的网页都打不开了”(见10月8日《广州日报》刊载孙的访谈)……这种屏蔽不可能是相关网站都被收买后干的吧?

回到于幼军的话题本身。有人对于幼军的仕途失利给出解释,说他是违反了官场“潜规则”,不懂得低调收敛,没有喜怒不形于色,话太多,太张扬,比如他在深圳市长任上与网民对话谈深港问题,他赴任湖南就告诫当地官员不要“把外商打成内伤、把内商脱得精光”,在山西为黑砖窑事件高调道歉。我看这个说法不靠谱。现在所谓“个性官员”正在变成官民共同认可的时尚,乃至大官不拍桌不训人不“铁腕”仿佛就是阿斗,于某讲上述那么几句话算不了什么。相反,我认为,从于幼军获得博士的过程,就可以看出此人的性格弱点,出事并不奇怪。

ContiConti评于幼军学历的网文,根据2002年于幼军任九届广东省委常委时发布的简历分析说:于幼军是函授本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在职学习(1993年3月至1995年8月在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也是在职学习(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在中山大学)。2年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已经比在校生当时上的3年要短。拿硕士学位需要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一次),于部长在2年内可以读完全部课程并通过这学生们最憷的英语全国统考吗?而且3年内上两个在职研究生进修班,能同时拿哲学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真是神人也!

同样,人家年轻人不稼不穑一个博士起码要读三年;他身为省委常委,工作繁剧,只用3年业余时间就完成博士学业,这不是很神吗?

如此这般获得的学位,不是简单的一个有否虚荣心问题。一个人,官位与权力,学位与名声,都想得到,好处一个也不能少,这也正常,按政治学家霍布斯的观点,它们都属于为人们所追求的“权势”。对于于幼军,不论是出于弥补没有上过大学的自卑,还是显示自己有过人的才华,其动机如何并不重要,对于一个政治人物来说,重要的是,要维护公正,自觉遵守公平的规则,至少要让大家看起来是这样的人。滥用自己的权势,不论牟取的是实利还是虚名,都是要不得的,会让人从心里瞧不起。于幼军是不懂这个道理,还是有掌权者的自负与傲慢?他不仅在“百忙之中”以超人的速度获得了博士学位,而且还到处吹他的博士论文。在北京和外地吹,那是他的“本事”;在广东的省管两大报纸上,大版大版地吹(记得好像是他的导师写的)就太过分了:不知道什么叫“瓜田李下”,还是得志忘形? 对于这样的官员,如果查出他搞“影响力交易”,我肯定是相信的。

在中国,官员兑水的学历学位,不仅是私德不检点,不够诚实的问题,而且表现的是权力的狂悖——在我看来,跟指鹿为马相差不多,不是把人当傻子,就是料定你若不服除了“以头抢地尔”别无他法! (本文来源:华商网 作者:鄢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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